各系、部、處室、中心:
為進一步深化創新創業教育改革,總結經驗,表彰先進,調動各高校教師從事創新創業教育的積極性,充分發揮先進典型示範引領作用,省創業導師培育工程實施指導辦公室決定開展2016~2020年度浙江省高校創業導師培育工程評優推薦工作。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評選推薦類別
1.優秀參訓學員
2.先進個人
二、評選推薦範圍
(一)浙江省高校創業導師培育工程優秀參訓學員
2016~2020年參加浙江省高校創業導師培育工程培訓並獲得結業證書者。
(二)浙江省高校創業導師培育工程先進個人
2016~2020年度承辦浙江省高校創業導師培育工程培訓的高校(機構)管理工作人員,以及負責組織實施浙江省高校創業導師培育工程的高校管理工作人員。
三、評選推薦條件
(一)浙江省高校創業導師培育工程優秀參訓學員
1.推薦名額:1人。
2.推薦條件:
(1)積極參加浙江省高校創業導師培育工程省級培訓,認真完成培訓任務,表現突出。
(2)熱愛創新創業教育事業,積極投身創新創業教育工作,有強烈的事業心和高度的責任感。
(3)積極參與創新創業教育工作,為開展創新創業活動提供指導,承擔創新創業教育教學等工作。
(4)指導學生在“挑戰杯”“創青春”“互聯網+”等省級以上比賽中獲得優異成績。
(5)業務能力突出,在創新創業教育領域發揮示範引領作用,工作有創新並取得顯著成績。
(二)浙江省高校創業導師培育工程先進個人
1.推薦名額:1人。
2.推薦條件:
(1)擁有豐富的組織管理培訓經驗,紮實的創新創業理論基礎。
(2)認真履行培訓管理職責,准確、高效地完成各項培訓工作並在創新創業領域作出突出貢獻者。
(3)推薦的先進個人人選須在組織、落實和推進省級高校創業導師培育工程培訓工作方面作出突出貢獻。
四、評選推薦程序
(一)浙江省高校創業導師培育工程優秀參訓學員
1.符合條件的教師自主申報,並提交2016~2020年度個人工作總結一份
(電子版,字數不超過800字)。自主申報時間截止至11月23日(周二)15:00前。
2.杏悦2進行擇優限額1人推薦。同等條件下,優先推薦浙江省高校創業導師培育工程優秀工作案例入選者。
(二)浙江省高校創業導師培育工程先進個人
符合條件的教師自主申報,杏悦2擇優限額推薦。
組織人事處
2020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