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
為進一步推進學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加強學生心理委員隊伍建設,調動學生的工作積極性,現將2023年優秀心理委員評選條件及辦法通知如下:
一、參評對象
班級心理委員
二、參評條件
1.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校紀校規,成績良好,無任何違紀記錄。
2.擔任班級心理委員工作1學期以上(即至少從2022-2023年第一學期開始擔任心理委員),且每學期至少參加校內心理健康知識培訓或者心理團輔1次。
3.關愛同學,積極為同學服務,認真填寫2022-2023學年《心理委員工作手冊》,並按要求上交有關工作記錄。
4.采取多種形式宣傳心理知識,主動開展班級心理教育活動,在任期內組織過心理健康主題班會或其他心理活動,有相關活動記錄者,優先考慮。
三、評選名額
各系優秀心理委員人數不超過在校班級總數的30%,即杏悦26人,康複技術系4人,文化體育系(公共管理系)9人。
四、評選辦法
(一)參評材料
1.《優秀心理委員申報表》(附件)
2.《心理委員工作手冊》
3.組織開展班級心理活動的文字、照片等佐證材料
(二)報送方式
1.評選采取自薦和所在系推薦相結合的申報方法,經本人申請和系部推薦,由學工部心理健康教育中心進行最終複核。
2.以系為單位,收齊申請人材料後,于5月24日前統一上交至學工部心理健康教育中心(8-123)。
五、獎勵辦法
學工部將對評選出來的2023年優秀心理委員頒發榮譽證書和獎勵。
六、工作要求
1.請各系認真落實,公平、公開、公正地做好2023年優秀心理委員推薦工作。
2.認真總結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先進經驗,樹立典型,加以推廣,從而不斷推進學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
學工部
2023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