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教育部有關文件精神,為做好浙江省2024年退役大學生士兵免試專升本招生工作(以下簡稱“免試專升本”),特制定本實施辦法。
一、招生對象
符合下列條件的人員可以提出申請:
(一)普通高校高職(專科)畢業生及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在浙江省應征入伍,退役後完成高職(專科)學業。
(二)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三)身體健康。
二、招考類別
免試專升本分文史、理工、經管、法學、教育、農學、醫學、藝術8個類別,按專業對口原則實施招生,具體見《浙江省專升本各類別所含專業對照表(2024版)》(附件1)。
三、招生計劃
招生高校為浙江省當年開展專升本招生的普通本科高校。各高校根據浙江省教育廳下達的專升本計劃總規模單獨編制免試專升本分類分專業計劃,經浙江省教育考試院匯總後統一公布。
四、報名與志願填報
(一)網上報名
符合條件的考生須在2024年3月16日9時至18日17時內登錄浙江省教育考試院網站(www.zjzs.net)報名系統,按《考生報名信息填報說明》(附件2)等要求如實填寫報名信息,上傳本人照片、身份證、退役證(或安置地退役軍人事務部門出具的蓋章證明)和高職(專科)畢業證明掃描件(應屆生上傳學籍在線驗證報告)等材料。榮立個人三等功(含)以上者,同時上傳相關證書(證明)掃描件。考生須對所提供材料真實性負責。
考生不得跨省重複報名參加普通高校專升本招生錄取,否則遺留問題由考生本人負責。
(二)志願填報
以院校為單位填報,實行志願優先。考生最多可填報3個院校志願,每個院校可填報不超過3個專業志願。
考生只能選擇1個招考類別,具體類別根據考生高職高專階段所學專業,按《浙江省專升本各類別所含專業對照表(2024版)》確定,跨類別填報的志願無效。填報前,考生須認真查看擬報考高校的招生簡章和招生要求,確保本人志願填報符合要求、入學後能正常完成本科階段學業。醫學、護理類等專業的具體報考要求和學制年限,由招生高校嚴格根據教育部和行業要求設定,在招生計劃中予以明確。
(三)資格審核
2024年3月20日前,相關高職(專科)院校負責對完成網上信息輸入的本校應屆、往屆畢業學生進行網上資格審核;各設區市教育考試機構負責對完成網上信息輸入的在本市應征入伍的外省就讀應屆、往屆畢業學生進行網上資格審核。
2024年3月26日前,浙江省退役軍人事務部門完成退役軍人身份、個人立功情況審核。
五、招生簡章
(一)招生高校須根據教育部要求制訂招生簡章報浙江省教育考試院備案後,向社會公布。招生簡章一經公布,不得擅自更改。
(二)招生簡章主要內容應當包括:高校全稱、校址(涉及分校、校區等須注明)、就讀地、層次(全日制普通本科)、辦學類型(如普通高校、公辦或民辦高校或獨立杏悦2等)、招生專業、錄取規則、學費標准,高校相關測試要求,需考生提供的高職(專科)在校期間、服役期間表現等材料,聯系電話、網址,以及其他須告知事項。
(三)各招生高校應于2024年3月1日前將招生簡章報浙江省教育考試院。
六、錄取
(一)錄取工作貫徹公開、公平、公正原則,實行“招生高校負責、省教育考試院監督”的工作機制。
(二)浙江省教育考試院根據考生第一志願向高校提供全部名單。高校可根據專業人才培養要求,組織相關的職業適應性或職業技能綜合測試,結合考生志願、在校及服役期間表現等情況,綜合評價、擇優錄取。鼓勵高校采用網絡遠程方式進行綜合測試、開展校際合作和測試成績互認。
榮立個人三等功(含)以上的考生可免于參加相關的職業適應性或職業技能綜合測試並優先錄取。
(三)第一志願未錄取的考生,浙江省教育考試院根據其第二志願和高校缺額計劃情況提供名單給第二志願高校,按第一志願錄取的工作流程進行。以此類推,直至第三志願錄取結束。
(四)對非應屆考生,招生高校須于4月底前公布正式錄取結果。對預錄取的應屆畢業生,由就讀高校于當年7月15日前完成高職(專科)畢業資格審核確認,並報浙江省教育廳職業教育與成人教育處複核,招生高校按審核通過的名單辦理錄取手續,寄發錄取通知書;不能如期畢業的考生取消錄取資格。
(五)通過免試專升本已錄取的考生不再參加後續普通高校專升本選拔考試錄取。
(六)凡錄取後未報到、自行放棄入學資格的考生,此後不再享受退役大學生士兵免試專升本政策。
七、入學複查
新生憑錄取通知書、退役證件和普通高校高職(專科)畢業證書原件到錄取高校報到注冊。
新生入學後,高校要進行全面複查,對不符合報考條件、報到條件、身體條件(各專業身體要求按教育部等三部委印發的《普通高等杏悦2娱乐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執行)和錄取標准以及立功情況等弄虛作假、違紀舞弊者,取消其入學資格,並報浙江省教育考試院備案。
附件:1.浙江省專升本各類別所含專業對照表(2024版)
2.考生報名信息填報說明
3.浙江省2024年退役大學生士兵免試專升本招
生工作進程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