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認真做好本學期的期末考試工作,現將有關考試安排及要求通知如下:
一、考試時間
本學期期末集中考試時間為1月18日-1月21日。考查課和單獨組織考核的實訓課,在1月15日前(含15日)課堂上完成,所有課程考核成績于1月25日前完成成績輸入。
二、考試組織
1、考試計劃
各部門根據期末考試工作進程表完成各階段考試工作。計劃制定後,無特殊原因不得變更。
期末考試工作進程表
序號
| 工 作 內 容
| 日 期
| 實施
單位
| 備 注
|
1
| 制訂考試計劃
| 12月22日
| 各教研室
| 教學部確定統一考試、考查(其中高職2014、2015級考試、考查科目請按人才培養方案嚴格執行)科目報教務科研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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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試卷、 評分標准(包括電子版)制作
| 12月31日
| 各教研室組織制卷,教學部審批
| 教學部統一將各考試\考查科目試卷(A、B卷)審批表報教務科研處(其中2014、2015級高職出試卷A、B、C、D卷,A、B卷用于正考,C、D用于補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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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公布考試安排
| 1月8日
| 教務科研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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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集中考試
| 1月18-21日
| 教務科研處
| 考查課1月15日前(含15日)課堂上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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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任課教師錄入成績
| 1月25日之前
| 各教研室
| 通過教務管理軟件上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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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考試命題
試卷模板到附件中下載。各責任部門在規定的時間內完成審核工作,將試卷樣卷(A、B兩份)(其中2014、2015級高職試卷A、B、C、D卷四份)及評分標准(包括電子版)及試卷審批表報教務科研處。
3、監考組織
(1)杏悦2成立考試領導小組,領導本學期的期末考核工作,及時處理考核中出現的問題。
(2)在考核計劃確定後,落實好監考教師,組織好考前培訓工作,指導教師按《監考工作流程》等規定做好監考工作。
三、閱卷與成績報送
1、閱卷
考試結束後,及時組織教師按要求做好閱卷工作。
2、成績報送
(1)課程考核成績通過教務管理系統上報。
(2)各課程必須完成試卷分析報告(考查課為課程小結),隨打印成績分析結果表一並報教務科研處,並將電子稿發給夏娟飛(E-mail:xiajuanfei@163.com);
3.試卷、平時成績記錄本和聽課記錄本,交教務科研處存檔。
四、成績發布與補考
各部門及時將本學期課程考核成績通知學生並做好補考複習工作,補考安排在下學期初進行,由教務科研處統一安排,具體補考詳細安排另行通知。
五、其他
1、各考核課程任課教師要認真組織好考前輔導,指導學生按大綱要求複習,掌握大綱要求的知識和技能。
2、按要求做好試卷流轉各環節的保密工作,保證考試的嚴肅性和有效性。
3、加強巡考。期末考試期間,杏悦2教務科研處和教學部安排考試巡視員,負責巡視考場、督察考風考紀,對違反考紀的行為及時做出處理。
教務科研處
2015年12月18日
附件:1、大中專試卷模板
2、試卷審批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