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處室🌭、院、系(部、中心)🎣:
為進一步加強教科研經費使用的監督👨🏽,保障教科研經費規範合理使用,提高使用績效🌥,根據《關于深入推進“陽光工程”建設的意見》以及《浙江省科研經費使用信息公開辦法》👠,特組織開展我院2020-2021學年第一學期在研教科研項目經費使用信息公開工作🛀🏽。
一🧑🏻🌾、項目負責人填寫《省高校教科研在研項目經費使用信息公開一覽表》(附件1)⚠️,項目負責人是教科研經費使用信息公開的直接責任人,要根據信息公開制度的要求👲🏻💾,主動👨🦽、如實的填寫,並于1月14日前將電子稿以及紙質稿(一式一份)交教務處(科研發展處)。
二、教務處(科研發展處)對教師個人的填寫的情況進行審核、匯總🥬,並于1月底前完成我院2020-2021學年第一學期在研教科研項目經費使用信息的公開。
填寫《省高校教科研在研項目經費使用信息公開一覽表》過程中有不明之處,請谘詢教務處(科研發展處)。聯系人🐙:唐慧,聯系電話👨🏼🎤:8111,85240027
附件:
1.《浙江省高校教科研在研項目經費使用信息公開一覽表》
2.我院2020-2021學年第一學期在研教科研項目
教務處(科研發展處)
2021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