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浙江省社會科學界聯合會課題管理辦法》的規定,各課題組應及時向省社科聯學會處報送課題的階段性成果和最終成果。
課題研究按計劃完成後,課題負責人應及時提出驗收、結題申請,並遞交以下材料:
①《鑒定結項審批書》1份。
②研究成果:成果形式為研究報告或論文的,提交成果1式1份(複印件);成果形式為專著的,提交正式出版的著作5本(尚未正式出版的,可提交書稿1份,待成果出版後再補交5本)。
③ ①+②的電子版(發科研處E-mail:50957242@qq.com)。
課題成果在公開發表、出版或內部呈送時,均應在顯著位置注明“浙江省社會科學界聯合會研究課題成果”字樣及該課題編號。未注明者,一律不得作為該課題研究成果,不予以結題。
科研處
2014年4月9日
附件:省社科聯課題結題申請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