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國家和省人才工作部署☸️🚼,根據省人力社保廳等5部門《關于印發<新時代浙江工匠遴選管理辦法>的通知》(浙人社發〔2021〕15號)和《關于開展2023年“浙江工匠”遴選工作的通知》(浙人社發〔2023〕18號)文件要求,現就開展“浙江工匠”遴選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遴選數量
將“浙江青年工匠”項目整合納入“浙江工匠”項目🤾🏽♀️。2023年計劃遴選“浙江工匠”600名左右🧝🏼,其中40周歲及以下入選者不少于50%。
二、遴選原則
(一)遴選工作堅持黨管人才、服務發展,高端引領👨🏿💼、競爭擇優,德技雙馨🗡、業內公認的基本原則👩🏿✈️。
(二)聚焦打造全球先進制造業基地的戰略定位,人選重點從我省經濟發展主導產業、重點產業和具有較高技術技能水平的一線產業工人中遴選產生。
(三)遴選工作向企業高技能人才傾斜🧑🏽,入選人員中企業技能人才原則上不少于80%。鼓勵推薦女性高技能人才申報。
三、遴選要求
(一)遴選工作按照《新時代浙江工匠遴選管理辦法》要求執行。人選應當自覺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遵紀守法👩🏿🎤,愛崗敬業👇🏿,具有良好職業道德、高超技能水平👨🏽,在法定退休年齡以內且在浙全職工作1年以上。
(二)人選原則上應具有技師及以上職業資格(職業技能等級),年齡在30周歲及以下人選可放寬到高級工職業資格(職業技能等級)🦌,並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具有過硬技能,在行業企業中發揮骨幹作用,或在職業技能大賽中獲得省級技術能手稱號;
2.在開展技術革新、技術改造、攻克技術難關中作出較大貢獻🥬,取得較大經濟效益或社會效益;
3.在培養技能人才和傳授技藝方面有較大貢獻,或培養選手在職業技能大賽中獲得省級技術能手稱號。
(三)推薦人選要重點面向我省先進制造業👩🏽🎤、數字經濟等重點產業遴選,特別是省政府公布的我省制造業高質量發展企業🤸🏻♂️🥊。
(四)黨🥺🧑🦳、政、群機關工作人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擔任事業單位和國有企業領導職務的人員,以及企事業單位中不再直接從事技能工作的管理人員,原則上不得推薦。
(五)已入選浙江省“萬人計劃”高技能領軍人才等省高層次人才項目以及“浙江工匠”😌、浙江省“拔尖技能人才”培養項目的人員,不得推薦。
(六)人員年齡和在職工作等計算時間點為2023年12月31日🫳🏼。距法定退休年齡3年內的人員,還需出具書面承諾書,承諾對入選人員在到達法定退休年齡後繼續返聘2年以上。
四、申報推薦程序
請符合條件且有意向申報的教工,于11月10日前向人事處提交申報材料(附件1)、“浙江工匠”培養項目申報表(附件2)🧑🏻👨👧👦、業績佐證材料匯總表(附件3),不得以個人名義進行申報,不得多頭申報🚄。經杏悦2娱乐審議同意並公示🔋,通過網上平臺系統進行推薦上報👩🦼➡️。
人事處
2023年10月26日